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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总为困难职工提供过渡性岗位

发布时间:202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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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总为困难职工提供过渡性岗位 并全额承担就业人员薪酬

  本报讯(记者李国)为降低疫情对困难职工子女就业带来的影响,重庆市总工会于4月27日出台关于为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提供或者购买过渡性工作岗位的暂行管理办法,为全市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提供或者购买过渡性工作岗位。

  重庆市总工会副主席刘雷介绍,2020年第一轮过渡性工作岗位申请已正式启动,将持续到6月30日。

  申请过渡性工作岗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全国级及市级建档困难职工家庭中2020年毕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二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备与所提供过渡性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劳动能力;四是能够从事全日制工作;五是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

  刘雷表示,重庆各区县总工会及市级产业工会提供或者购买的过渡性工作岗位,其就业人员的薪酬由重庆市总全额承担,薪酬标准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实发工资2500元/月/人。

  据悉,除了提供或者购买过渡性工作岗位,重庆市总将全面发力,多措并举推进工会就业服务工作开展。如开展全国级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成才”社会实践支助活动,帮助贫困区县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社会实践、提高就业能力。

  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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